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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家中吸毒被民警搜出枪支弹药领刑
发布时间:2015-03-23 15:05:10


    本网讯(张瑜)  祖父2003年过世,孙子把爷爷留下的枪支保管在家中进而触犯刑罚。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被告人董勇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4年11月30日,董勇在黔西县城关镇茨园路家中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民警依法对其家中进行搜查,查获被告人董勇藏在住所内的单管火药枪两支、黑火药300克及铁砂4瓶。经毕节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两支火药枪,一支为枪支,另一只为枪支散件。据查,这些枪支原本由被告董勇的爷爷董少宣所有,自从2003年董少宣过世后,董勇便把枪支保管在家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归案后,被告人董勇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从轻处罚。据此,黔西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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