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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法院规范保全案件办理流程维护群众权益
发布时间:2015-03-25 09:04:00


    本网讯(吴宝泉 赵建峰)  为进一步规范保全案件办理流程,依法及时处理保全事项,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制定出台了《保全担保审查流程规定》。

    《规定》在区分法律列明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仲裁保全的基础上,分别规定了相应的保全审查和实施部门。规定明确诉前保全、仲裁保全工作由立案庭负责审查和制作裁定书,执行局具体负责保全工作的实施。在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保全,由该案件承办部门负责审查和制作裁定书,并具体负责保全工作的实施。

    同时针对保全过程中提供担保的问题,《规定》明确担保种类包括实物担保、现金类担保、资信担保等多种形式,并区分不同的申请主体分别作出相应规定。在强调申请保全应当依法提供担保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其中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和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不要求其提供担保。

    《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如东法院的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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