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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法院巧用财产保全释明 案件兑现率逾90%
发布时间:2015-01-12 13:45:33


图为当事人送来感谢信

    本网讯(徐双桂 陈凤)  “真是太感谢您们了,起诉仅半个月,我就拿回了所有欠款。”1月12日上午,杨艳拿着感谢信来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充满感激地对立案庭法官说。

    据悉,2014年10月20日,原告杨艳借款10万元给被告易平,此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讨,但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原告于2014年12月20日来到袁州区人民法院起诉立案。立案庭法官热情接待,并对原告释明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原告听后,决定申请财产保全。12月22日,立案庭法官采取冻结被告帐户、查封被告房产、查封被告汽车等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财产之后,被告来到法院,要求与原告进行协商,并当场付清所有欠款。不到半个月时间,原告就拿回了10万元欠款。

    近年来,袁州区法院加强财产保全释明工作,在案件立案时,对当事人释明财产保全措施的利害关系,建议对有财产的被告采取保全措施。2014年,诉讼保全案件达321件,案件兑现率达90%以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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