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狡猾毒贩多次贩毒被缴获两千余克毒品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5-03-26 10:43:04


    本网讯(赵飞 陈鹰)  男子与吸毒者约定对方先把钱放在指定地点,然后他们就到指定地点拿钱,收到钱后,再将毒品放在那里,通过此种不见面交易多次贩毒,可谓异常狡猾,最终被警方发现,查获毒品重达2842克。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罗贤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罗贤自2014年1月起伙同钟某(另案处理),多次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刘某、罗某、叶某等人吸食。2014年3月1日21时许,罗某又打钟某的号码电话,要买200元钱K粉,钟某要他把钱打到银行卡上。收到钱后,钟某叫被告人罗贤用卫生纸包好K粉出门去放,被告人罗贤刚走出出租屋就被民警抓获。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在钟某和被告人罗贤住的出租屋抓获了钟某,并从该出租屋的柜子里缴获了红色茶叶袋包装的毒品68包、透明塑料密封袋包装的毒品35包、咖啡袋包装的毒品9包、黑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一袋(内有15小包)、电子秤一台以及包装袋若干。    

    经鉴定:一、68包红色茶叶袋包装的疑似毒品中检出3,4一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氯胺酮成分,净重合计1170克;二、35包透明塑料密封袋包装的疑似毒品中检出氯胺酮成分,净重合计563克;三、9包咖啡袋包装的疑似毒品检出3,4一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合计60克;四、15小包黑色塑料袋包装的疑似毒品检出氯胺酮成分,净重合计449克。合计查获毒品的总量为2842克。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贤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贤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罗贤贩卖含氯胺酮和3,4一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数量共计2842克。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罗贤也吸毒,属以贩养吸,量刑时应考虑其吸食部分。在贩卖毒品时以钟某为主,其起次要作用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罗贤和钟某共同出资,共租一屋居住进行贩卖毒品活动,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被告人罗贤虽自己也吸食毒品,但从其和钟某进行贩卖毒品的银行卡号显示,其和钟某贩卖毒品次数频繁,以贩为主。查获毒品的总量为2842克,应适用贩卖毒品数量大的量刑幅度。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罗贤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