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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180余万 柳化医院原院长胡银发受审
发布时间:2015-04-07 09:17:57


    本网讯(韦林汕)  2015年4月3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被告人广西柳州市化学工业集团职工医院原院长胡银发被指控利用其担任的职务之便,累计收受了他人给予的贿赂款现金人民币180余万元。

    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2000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胡银发利用其担任广西柳州市化学工业集团职工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为郭某(另处理)在药品购销中提供便利条件,并按20%到35%不等的比例收取提成,累计收受了郭某送给的现金人民币100余万元;为柳州市达科仪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赖某(另处理)在设备购销中提供便利条件,累计收了赖某送给的现金人民币80余万元。胡银发累计收受了他人给予的贿赂款现金人民币180余万元。2014年7月9日,被告人胡银发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柳北法院于4月3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胡银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没有意见。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改制后才胡银发被任命为院长,而在集团公司改制前,没有证据证实他有收受钱财的证据,柳化集团在改制后已经不是国有控股,因此被告人不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求。关于金额认定的问题,药品和医疗设备行业需要很多成本,如果花费过多去行贿,两名行贿人没有利润可图,跟客观事实不相符。因此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银发犯受贿罪证据不足,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

    庭审于当天中午结束,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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