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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故意拖欠工人劳动报酬后“跑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4-15 10:34:46


    本网讯(曹友喜 李鹏)  一老板故意拖欠工人工资,手机关机,连夜携妻儿逃跑,后被公安机关通缉成为网上逃犯,最终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2015年4月10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许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份,被告人许伟从胡某某、朱某某手中承包蒙城县某医院干挂石材工程,两人支付给许伟工程款38900元,但许伟在未支付工人工资149017元的情况下,于2014年8月10日连夜出走,并将手机关机。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8月13日下达(蒙)人社监令字(2014)17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被告人仍未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案发后,被告人于2014年12月17日已全额支付被拖欠工人的劳动报酬。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伟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许伟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经支付劳动者报酬,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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