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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冒充熟人诈骗电动车被录像落网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15 15:46:07


    本网讯(高斯宜)  日前,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对一起冒充熟人诈骗电动车犯罪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唐某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8月1日中午1时左右,17岁少年唐某强来到在玉林市玉州区新民路某宾馆附近的一间店铺,看到该店店员陈某似曾相识便上前搭讪。这时,唐某强看到店铺门口停着一辆新型电动车,很好奇。陈某告诉他这是其老板张某的车,该车系新上市的全钢铝材的折叠型电动车,售价在八千至九千元之间。唐某强很喜欢这辆车,于是便向老板张某提出试车。张某看到他与店员相识就爽快答应了。唐某强试车,岂料,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竟一去不复返。询问店员陈某华,陈某华竟然也不认识唐某强,只是双方在交谈中聊到一个共同认识的熟人而已,张某一下子懵了,连忙查看店铺的监控录像,然后将该男子的图片发到微信朋友圈。其朋友看到照片后告诉她该男子叫唐某强,是吸毒分子,经常骗人。张某意识到自己受骗上当后报警。当晚十一时左右,公安民警将唐某强人赃俱获。后经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辆电动车价值6100元。

    玉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唐某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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