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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领结婚证后“躲猫猫” 无奈妻子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04-29 15:55:44


    本网讯(易灿)  一男子与人结婚却无心当家,借口外出务工拒不与妻子同居生活,妻子无奈起诉离婚。近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原告秦丽闽与被告韩佳根离婚。

    2012年11月,秦丽闽与韩佳根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因父母已年迈多病,加上秦丽闽系秦家独生女,自己婚前与他人同居生有一男孩需要料理照顾,秦丽闽便要求韩佳根到女方家落户,入赘当一个上门女婿。后经二人及双方父母商量同意,二人于2013年1月31日登记结婚,同年农历正月初六按习俗举行结婚典礼。岂料结婚典礼结束当晚,秦丽闽便与韩佳根因如何处理“份子钱”问题产生矛盾,次日,满腹怨气的韩佳根不辞而别,擅自离开秦家独自外出打工。同年2月18日,秦丽闽通过电话与丈夫联系,约定自己也到广东与韩佳根一起进厂打工。可韩佳根得知秦丽闽到了广东,自己则独自乘车返回南宁市找工作。几经周折,韩佳根均躲避妻子,拒绝与对方见面同居生活。之后,秦丽闽多次电话与韩佳根商谈离婚问题,但各种原因未能办理离婚手续。

    今年4月1日,无奈之下的秦丽闽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至都安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都安县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同居生活,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原告曾多次主动与被告沟通,均因被告未能正确对待夫妻生活,故意疏远原告,不愿意与原告共同生活,最终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提出与被告离婚,理由充分,应当准予。

    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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