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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为做“灵验仙姑”二诉离婚未获准
发布时间:2015-04-24 10:15:18


    本网讯(唐雪云 韦英香)  现年61岁的老太太罗细枝与丈夫罗振安已结婚40余年,育有两男两女。罗老太退休后,听信传言认为仙姑算命灵验必须单身,其为当上一名灵验仙姑,2013年曾到法院起诉离婚未获支持后,于2015年又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共同生活了41年的老伴罗振安离婚。4月24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其离婚纠纷案作出判决,不准原告罗细枝与被告罗振安离婚。

    罗细枝与罗振安系同一自然屯人,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1974年,年方20岁的罗细枝与比自己年长2岁的罗振安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共生育有两男两女。罗细枝原为一名小学教师,罗振安为职工,双方一直共同生活。2009年罗细致退休后,沉迷于为人占扑算卦,而且听信传言说要当灵验的仙姑必须是单身。为此,2013年8月,罗细枝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到罗城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经罗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罗细枝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15年2月,原告罗细枝再次诉至罗城法院,要求与被告罗振安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从小在同一自然屯长大,自七十年代就结婚并共同生活,至今已有四十年之久,并生育了四个子女,说明原、被告双方比较了解,婚后已经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婚姻家庭关系。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不同意,是否准予原、被告离婚,应当以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原告是以在共同生活期间被告对自己和家庭不关心和照顾,同时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此主张因被告不予认可,原告没有相关证据证实,不予认定。虽然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仍无证据证实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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