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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因琐事争吵 哥哥持火铳威胁弟弟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30 11:34:13


    本网讯(徐菲菲)  俗话说的好,“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兄弟之间本应相互关照帮助,没想到绥宁县黄桑苗族乡赵家俩兄弟却因琐事大动干戈。近日,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赵忠保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8月21日19时许,被告人赵忠保与胞弟赵辰秋因琐事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赵忠保从家中拿出一把“火铳”对赵辰秋一家人进行威胁,村干部李茂华、蒙永兴等人到达现场后将该“火铳”收缴并移送给公安机关。经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赵忠保持有的“火铳”为枪支,以火药为动力。案发后,被告人赵忠保于2014年10月1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忠保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案发后,被告人赵忠保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被告人赵忠保为人老实,无犯罪前科,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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