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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替朋友“出头” 男子拳打协警致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5-05-08 10:14:32


    本网讯(劳波涛)  黄世杰听闻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医院与事故另一方交涉时发生争执,一拳打伤了出警处置的协警员。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黄世杰拘役四个月。

    2014年9月1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世杰和本屯的王某喝酒,听闻其朋友陈某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正与对方在医院发生矛盾,于是赶到田林县人民医院,在医院内与事故另一方发生争执并推搡对方。田林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带领协警人员赶到现场处置。在公安民警处置过程中,被告人黄世杰不听劝阻,借着酒劲阻碍民警执法并将协警员黄某的鼻子打伤出血。经鉴定,黄某鼻部的伤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黄世杰赔偿了被害人黄某的医疗费等全部经济损失6670元人民币,并取得被害人黄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世杰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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