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猥亵儿童被判刑 妻子不堪压力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05-20 10:27:10


    本网讯(张江枢)  丈夫“老不正经”,临近退休时干出了猥亵儿童的丑事,妻子不堪邻居的流言蜚语,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四川营山县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刘小群出生于1977年,1995年时年18岁的她认识了比她年长20岁的胡红斌。虽然两人年龄悬殊,但是胡红斌有一个光鲜体面的工作,经过三年的相处,1998年,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2001年开始同居生活,次年诞下一女。经过9年的“恋爱”长跑,2007年,这对“老夫少妻”终于修成正果,共同领取了结婚证,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由于年龄差距过大,两人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但为了女儿,刘小群隐忍不发,继续维持着这段来之不易的婚姻。可是,2014年发生的事情使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

    2014年7月,58岁的胡红斌对其班上的一名女学生实施猥亵行为,被营山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事情发生后,流言蜚语铺天盖地,一时间,刘小群与其家人都不敢外出见人。

    2015年3月,不堪压力的刘小群一纸诉状将胡红斌诉至法庭,诉请调解或判决两人离婚,并自愿放弃胡红斌服刑期间子女的抚养费用。

    营山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婚生女由刘小群抚养。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