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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放学途中被撞伤 司机自愿补偿补课费
发布时间:2015-05-20 16:05:06


    本网讯(张春洋 张振伟)  小学生在放学途中被司机撞伤,耽误学业期间的补课费用能否得到赔偿?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赔偿原告小陈56877.1元,被告汤文生自愿补偿小陈补课费3000元。

    刚满10周岁的小陈,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放学后由其父亲带着通过人行横道时,被汤文生驾驶的轿车撞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小陈被立即送入医院治疗,共住院29天。肇事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小陈在住院期间,其父母为了不耽误小陈的功课,聘请了家庭教师进行辅导。因就赔偿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补课费等合计74151.58元。

    法官审理该案后,发现原、被告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小陈的补课费是否应该赔偿。虽然交通事故赔偿中无补课费这一赔偿项目,但考虑到小陈伤后住院,为了保证学习,聘请家庭教师对所耽误的课程进行弥补是合情合理的,法官遂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除保险公司依法向小陈赔付外,车主汤文生自愿向小陈补偿3000元补课费。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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