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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精心策划“接福消灾”诈骗他人钱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5-05-29 13:41:15


    本网讯(苏柔 陆军亮)  三人精心策划、自导自演一出“接福消灾”的戏码骗取他人钱财,最终锒铛入狱。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6日下午,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经密谋后窜到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实施诈骗,由被告人万锦乘坐被告人江家明驾驶的北京现代牌小轿车在八塘镇史丹利复合肥有限公司后面的公路上找到被害人阮某某,被告人万锦谎称其女儿得了怪病,需要到“百顺堂日子馆”找一位大师,向阮某某问路,被告人江文林则冒充路人走上来,谎称其认识大师,可以带路,被告人万锦便以承诺给辛苦费为诱饵,让阮某某和被告人江文林一起带路。后按照被告人江文林的指引,被告人江家明开车搭着被告人江文林、万锦和阮某某去到八塘镇建设东路一家宾馆对面的巷子里,并由被告人江文林假装进巷子里找大师,被告人江家明、万锦则在车上与阮某某聊天,套取其个人及家庭情况,并由被告人江家明发短信告诉江文林。被告人江文林从巷子出来后,向阮某某谎称大师已经算出其家庭情况,并且其家人即将发生大灾难,必须用钱财做法事才能化解,阮某某信以为真,便在八塘宾馆对面把人民币27000元交给被告人江文林请大师做法事,被告人万锦则用塑料袋装着纸巾冒充现金交给被告人江文林请大师为其女儿做法事。后被告人江文林以“接福”为由,让阮某某和被告人万锦分别点着一根香往公路两头走,不得回头,直至香火熄灭。阮某某按照被告人江文林的吩咐离开现场后,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借机携款逃离现场。

    另查明,公安机关于2015年1月19日在玉林市巨龙宾馆附近一大排档抓获被告人万锦、江文林、江家明,并扣押被告人江文林持有的现金2486元和作案时使用的北京现代牌小轿车1辆、车牌一副、假车牌五副、工程头盔1顶、工装服2件,扣押被告人万锦持有的现金3635元,扣押被告人江家明持有的现金9032.2元。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共同密谋,分工配合,积极实施诈骗行为,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照他们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利用封建迷信诈骗,应从严惩处。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退出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江文林、万锦、江家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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