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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染性病 男子报复社会杀害卖淫女获死刑
发布时间:2015-06-04 10:48:45


    本网讯(张祥林 谢斌)  2015年6月4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男子为报复社会杀害失足女子的刑事案件,依法以被告人黎明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黎明息曾因嫖娼染上性病,经多处治疗,自认为没有痊愈,且影响其性功能和身体健康,感觉自己活不久了,痛恨给他带来不幸的人,遂产生找一人杀害然后自杀的念头。2014年11月17日下午,被告人黎明息携带当日购买的一把单刃工艺刀,住进桂林市象山区某旅社202房,预谋找一卖淫女先嫖宿再将其杀害。当天晚上,被告人黎明息找到被害人覃某某,将其带至旅社房间发生性关系后,持刀朝覃某某颈部、胸腹部、会阴部等部位猛捅数刀,致其颈内动脉断裂大失血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黎明息被抓获归案。

    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明息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黎明息因嫖娼染上性病而痛恨卖淫女,蓄意杀人,其犯罪动机十分卑劣,主观恶性极大,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虽然被告人黎明息患有抑郁症,但其作案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报复性,所患疾病并不影响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案发后未作任何赔偿,没有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警示教育:俗语说冲动是魔鬼,被告人因本人的不法行为染上疾病,其不思医治,反而怨恨社会,最终导致案件的发生。广大单身青年,出门在外要洁身自好,多想想家人朋友,不做违法的事,遇事情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否则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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