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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抢劫财物妻子帮窝藏 夫妻双双落入法网
发布时间:2015-06-04 14:09:24


    本网讯(梁军 邢毅)  人们往往用“夫唱妇随”来形容夫妻之间的恩爱,但是恩爱到妻子帮助抢劫的丈夫窝藏、隐瞒赃物的还真少见。笔者6月3日从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就宣判了这样一对夫妻。

    今年29岁的林靓与妻子高婕从事个体经营。2014年5月30日凌晨1时许,林靓在枣阳市襄阳路“盛康商贸城”附近,见妇女于某独自路上行走,便持刀上前抢走其苹果5S和4S手机各一部、钻石吊坠的铂金项链一条、黄金戒指一枚及现金370元,被抢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12625元。

    回家后,林靓将抢得的财物交给高婕保管,而高婕明知是丈夫所抢的财物,仍对该财物予以保管、使用。2014年7月21日,枣阳警方将林靓夫妇抓获,并追回所抢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林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而高婕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隐瞒,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被抢的财物已全部退回,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为此,一审判处林靓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高婕判决单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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