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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驾照一月余天 司机醉驾被民警查获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10 10:47:00


    本网讯(黄宪伟 燕文光)  青年男子拿到驾照30余天,竟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怎想被现场执法民警抓个正着。6月10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管成东一审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年20岁的被告人管成东系安阳县东部农民,2014年11月14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同年12月22日,其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外出办事,中午时和几个朋友一块儿就餐,期间贪喝了几杯酒。饭局结束后因需要回家,其自认为自己已拿到驾照,喝的酒也不多,驾驶技术也很熟练,存在侥幸心理的被告人管成东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当日16时左右,当其驾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遇到公安民警临时检查,被告人管成东被当场查获。经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管成东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管成东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2mg/100ml,超过国家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醉酒驾驶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就如同“拿着武器上街杀人”,随时都会终结他人的生命。广大司机一定要养成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不管你酒量大小,只要饮酒了,甭管多少都不要去开车,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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