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权春华 覃光浩) 近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黄茆法庭在审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时,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鱼塘边现场调解,当场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覃新华与覃小石为同一村村民,两家鱼塘相邻。2014年11月,覃小石在清理自家鱼塘时将挖上来的淤泥堆放于塘陇上,一场大雨过后淤泥被冲刷流进了旁边覃新华家的鱼塘里,导致覃新华家鱼塘里种的莲藕无法收挖,开春后亦无法放养鱼苗。事情发生后,覃新华找到覃小石协商,要求其赔偿损失并清理流进鱼塘的淤泥,但双方未达成协议,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随后覃新华又找村委会、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进行反映,要求帮其解决纠纷,但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覃某华遂向武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黄茆法庭受理此案后,在审理中发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双方在此前并没有什么大矛盾,只是因为覃小石在堆放自家鱼塘淤泥时,未进行压实处理,下雨后大部分淤泥流进了原告覃新华家的鱼塘才引起该案的纠纷。该案若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将会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他们叔侄之间和睦相处。于是,该案经办法官亲自到村民委及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发生纠纷的鱼塘现场实地勘察并调解。在现场,经过连续几个小时的分析和说服教育工作,法官终于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促使他们达成协议,由被告覃小石自愿将流进原告家鱼塘的淤泥进行清除,原告覃新华也主动放弃赔偿损失的要求。至此,持续了半年多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