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暴雨渗漏致楼下家具损坏 楼上房主赔3万
发布时间:2015-06-15 14:17:30


    本网讯(漆常青 贾小义)  楼上房子漏水,渗入楼下,使楼下住户的家具、电器等遭到损坏。为此,楼下住户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楼上房主赔偿损失。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案件。

    原告章立和被告杨希湘在靖安县建设社区商城同一单元各购买了一套住房。原告购买501室,已装修入住。被告购买601室毛坯房后,未装修入户,也未安装窗户玻璃。

    2015年5月13日,出差在外的原告回家后,发现自己家中一片狼藉,四处被楼上601室的水渗下,家具、空调、电线、电视、地板等物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遂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处理。“110”民警联系在浙江省工作的被告后,被告委托其女儿杨某英处理。杨某英打开601室的房门察看,发现屋内积水深2至3公分,为多日连续暴风雨倾泻入房内所致。在协商过程中,杨某英只同意排除积水,但未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36321元。

    诉讼中,被告杨希湘赔偿了原告章立损失3万元,原告便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因渗水而引起的纠纷得以平息,被告杨希湘也给自己的房子安装了铝合金玻璃窗户。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