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过失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潜逃15年落网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24 16:38:48


    本网讯(黄隆瑾 胡建芳)  在外潜逃十五年,男子终落网,接受法律对其的审判。6月23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失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强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0年9月上旬,马强为了在石城县珠坑乡某山场开发果业,用柴刀将山场四周的芦箕杂草砍开一条防火带。2000年9月18日16时许,被告人马强自认为在山场四周已砍开防火带,便在靠近山窝中心的防火隔离带附近燃烧芦箕杂草,但由于风力较大,火苗越过防火带,迅速蔓延到附近山上,引发了森林火灾,致使珠坑乡、横江镇等部分集体山林被烧毁。经鉴定,这场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16.667公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强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二百一十多公顷,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马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