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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不悔改 盗窃惯犯“升级”为抢劫再入狱
发布时间:2015-07-07 15:58:46


    本网讯(招子文)  一名无业男子年纪轻轻就成了看守所里的“常客”,出来后非但没有改过自新,反而变本加厉,把盗窃“升级”成了抢劫,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符豪文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刚20出头的符豪文系防城港市港口区无业人员,曾因犯盗窃罪分别于2012年、2013年被法院判刑1年和7个月。2014年6月25日0时45分,被害人王某经过该市第一医院宿舍区篮球场过道时,被持牛角刀守候在此的符豪文拉到篮球场黑暗处,抢走现金130元。同年6月27日22时许,符豪文以去医院为由,骗载客司机梁某驾驶机动三轮车,将其从防城区群乐街与防东路交汇处送到该医院宿舍楼后门处,随后用随身携带的牛角刀威胁并抢走梁某现金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符豪文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罪,是累犯,且其持械抢劫二次,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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