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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搭建平台
发布时间:2015-07-20 10:59:20


    本网讯(许元聪 钟翠科)  近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迎来几名特殊的客人,来自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3名在校大学生组成的实践队将在该院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据悉,大新县法院今年4月份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列为全国五十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单位之一,也是全区五家法院之一,自确立为试点单位以来,该院迅速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改革,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取得了成果和经验。

    这次在校大学生实践活动就是围绕大新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调研,实践队主要开展以下三项社会实践活动:一是查阅人民陪审员制度相关材料,向院领导、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了解该院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试图从中找出改革的成果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到审判庭旁听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与人民陪审员共同讨论分析案件情况,进一步检验和巩固了专业知识水平;三是与人民陪审员一同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回访并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卷宗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归档整理。  

    在实践过程中,在校大学生实践队得到大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为在校大学生搭建实践平台,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及社会实践活动目的,将三名学生分别安排到政工科、立案庭和刑庭等审判业务庭室,并要求各部门指定专门法官具体负责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给实践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实践环境,力求同学们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社会实践效果。

    “经过与人民陪审员的交流,更加深刻的理解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及他们参与审判过程中所拥有的诸多权力和义务,开阔了视野,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中越边境基层法院全新的司法理念。” 实践队队员、北京师范大学大二学生何晓敏说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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