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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对法官庭审不端行为实名制通报
发布时间:2015-07-28 16:29:08


    本网讯(李晓林 胡渊)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庭审不规范“顽疾”,一旦发现法官庭审不端行为,将在全院进行实名制通报。

    该院主要整治开庭不守时、着装不统一、庭审不规范、语言不文明、服务不到位5大方面问题。具体内容包括: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延审的,不能及时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出庭不准时、迟到、早退、合议庭成员缺席等。开庭不着法官服或者法袍,不佩戴法徽,合议庭成员着装不统一,以及化浓妆、染彩发、留长发、蓄胡须、穿拖鞋等。合议庭成员坐姿不端、动作不雅、精力不集中、举止不得体;在审判席上吸烟、闲聊、打瞌睡、接打电话、翻阅与庭审案件无关的书报杂志,随意离席,酒后出庭。不遵守司法礼仪,不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语言生硬粗俗、指责训斥。司法便民的具体措施不落实,庭审接待指导服务不到位,庭内环境不整洁,服务设施不配套等。

  该院规定,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参加,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实名制通报到全院各部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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