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城管临时工盗窃大量香烟后穿制服销赃获刑
发布时间:2015-08-07 09:04:33


    本网讯(漆常青 漆小平)  8月6日上午,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嵩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李嵩是靖安县城管局的临时工。2015年1月15日晚上,被告人李嵩携带液压钳等工具来到该县后港路某副食品店,用液压钳将商店后面窗户的钢筋剪断,从窗户爬入店内,窃得人民币100元、价值13000余元的金圣、利群等品牌香烟一百多条。同年2月,被告人李嵩身穿城管执勤大衣,将大部分香烟分三次销赃至奉新县万顺商行,获赃款11000余元,小部分香烟用于自己吸食。

    2014年10月5日凌晨和2015年1月8日晚上,被告人李嵩还盗窃两次,盗窃香烟等财物价值共计829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139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李嵩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清了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