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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受处罚不思悔改 男子盗窃电动车领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5-08-12 09:58:34


    本网讯(俞晓翠)  近日,安徽省绩溪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冯诚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1年5月19日,冯诚因强迫交易,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2013年3月6日,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2014年10月9日,又因诈骗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5年5月31日晚11时许,冯诚行至绩溪县城东山路东门桥附近,见马路边上停放有一辆红色电动车,便上前利用搭线点火的方式将该车电源接通,并将车骑回家中,后又将车放到某乡镇卫生院停车棚内藏匿。经绩溪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2250元。2015年6月8日10时许,冯诚在家中被抓获归案。被盗电动车被追回并归还失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2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为此,法院依据各种量刑情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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