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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盗伐林木 男子装运途中当场被抓
发布时间:2015-08-14 11:56:04


    本网讯(廖长春)  一外来务工男子为盈利,上山盗伐林木,装运途中被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抓获。8月12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盗伐林木案,以被告人罗顺发犯盗伐林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4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罗顺发携带柴刀、单手锯等工具,多次到泰宁县“斗鸡岭”山场盗伐阔叶树55株,后将部分被盗木材装运至泰宁县某木业公司销赃。2015年1月9日8时,被告人罗顺发在装运剩余被盗木材时被泰宁县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伐的55株阔叶树,立木蓄积量为3.142立方米。2015年7月11日,泰宁县森林公安机关将被盗伐的阔叶树木材1.6753立方米返还给该林木所有权单位。

    另查明,被告人罗顺发已取得该林权单位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顺发违反森林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审批,亦未经林权单位同意,盗伐林木立木蓄积达3.142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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