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福法院实行“三多”举措全面助推立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5-08-20 13:20:21


    本网讯(王金龙)  “接收材料、录入电脑,POS机刷卡缴费。十分钟不到,一件劳务合同纠纷案就在法院立了案。”2015年8月19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次进法院的原告彭强化连说了几个没有想到:“没有想到法官这么和气,没有想到法院立案这么方便、这么快捷,没有想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么规范有序。”

    自今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安福法院把畅通立案渠道,规范窗口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立案效率作为立案工作的首要目标,实行“三多”举措,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稳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多渠道立案,真心方便群众。该院为畅通立案渠道,让群众能及时方便快捷立上案,实行多渠道的立案方式,开辟多渠道的立案途径。针对农村当事人居住分散,有些离县城较远,进城立案十分不便的情况,积极推进就近立案,在辖区各人民法庭投资建成立案系统和诉讼费缴纳系统,实现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并规定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各人民法庭递交起诉状,诉讼服务中心、各人民法庭均应接受。同时,为满足群众的不同需求,该院还在传统立案方式的基础上,开辟了邮寄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立案途径。

    多窗口服务,热心接待群众。诉讼服务中心设有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费用结算等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通过多窗口协同提供服务,实现“进入一个厅,事务全办清”,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

    多方位帮助,诚心为了群众。该院将立案庭长办公地点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开放柜台,“点对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诉讼,解决立案中的疑难问题。同时,加强法律释明,做好风险提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和需要补正材料的,耐心做好诉讼引导和服务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纠正群众“起诉就能立案、立案就能打赢官司”的误区,防止当事人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草率”立案,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对涉及老、弱、病、残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只要符合司法救济条件的当事人即可申请,且申请时只需向立案法官提出证明材料及申请即可,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则全由立案法官办好,免除当事人到处找人审批,做到司法救助一步到位。

    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该院共立案登记各类案件783件,当场立案778件,当场立案率达99.36%,案件立案登记的平均时间缩短至15分钟,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起诉权。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