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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用公寓容留多人吸毒被判刑8个月
发布时间:2015-08-27 09:20:10


    本网讯(陈燕霞 陈丽玲)  一男子特意租用一个偏僻的公寓,用来给他人进行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15年8月24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叶剑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1月31日,被告人叶剑在平南县平南镇环城路一公寓登记入住,后于2月1日至2月2日2时期间,容留郑某君、郑某、刘某等人在该公寓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剑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法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剑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叶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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