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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经批准雇人滥伐林木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5-08-27 16:33:26


    本网讯(张保生)  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罪一案,依法判决被告人石兵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3年3月,被告人石兵从安福县钱山乡观形村村民处购买了“排山”山场树木用于烧制木炭。之后,石兵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采伐许可证,便雇请民工将“排山”山场的阔叶树采伐并烧制木炭。经鉴定,被采伐树木立木材积57立方米。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石兵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树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石兵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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