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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法院严格规范法官会见当事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07 15:02:23
本网讯(王冬玲) 为维护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廉洁,今年来,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规范法官会见当事人的行为,拉起一条维护司法公正的“警戒线”,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 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人的规定》。对法官与当事人及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会见所应遵循的时间、地点、程序等要求做出详细规定,明确禁止法官私下会见当事人,进一步规范法官会见当事人的行为。 实行办公区域与审判区域分隔管理,在办公区域外设立2个接待室和7个审判庭,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法官接待当事人一律在接待室或者审判庭进行,并同步监控录像,必要时还制作备份文件。 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规范法官会见当事人纳入各部门的日常管理。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力度对审执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在约谈室或者审判庭以外地点接待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有效杜绝违规会见情况的发生。 严格规范法官会见当事人制度,不仅更加方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约见法官,而且增加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并且也为其他法官和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安静的办公环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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