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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女服务员趁机偷走顾客苹果手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11 14:54:35


    本网讯(黄丽丽 黄俊山)  女子岑某和朋友到酒吧喝酒,放在口袋里的苹果手机却“不翼而飞”,令人想不到的是,偷走手机的竟是酒吧的女服务员。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春琼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2月14日凌晨1时许,在贵港市港北区某酒吧大厅内上班的被告人李春琼看见站在酒吧舞台边的女子岑某把一台“苹果6”手机(价值人民币4900元)放在外套右边口袋,便起贪念,遂慢慢靠近岑某,趁岑某不注意之机将该手机盗走。同日2时许,李春琼在酒吧大厅洗手间将盗窃所得手机的保护壳扔掉时,被岑某的朋友颜某婷等人发现,后颜某婷从李春琼处将上述被盗手机拿回给岑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春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春琼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春琼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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