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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试行“百字判决书”受欢迎
发布时间:2015-09-15 10:05:44


    本网讯(董正平)  今年以来,河南省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的实情,千方百计出计谋、找方法加快办案速度。其中,试行“小额诉讼”案件百字内判决书是最吸引人的方法。

    今年上半年,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截至7月20日,高新区法院总收案数已达16192件,审结6226件。一线法官的人均新收案件高达348.1件,是全市法院平均值(134.4件)的259%,位列全省第一。到9月初,各种案件仍然快速增长。为减轻案件巨大压力,该院决定利用“小额诉讼”案值小、情节清楚的具体情况,节俭各种诉讼程序,让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化解矛盾纠纷。其中,试行“小额诉讼”案件百字内判决书的方法最受社会各方欢迎。如,原告王女士因劳务费问题,将老板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将判决内容缩减为:“被告欠原告劳务费1116元属实,依法判被告10日内支付。”内容不足30个字。

    小额诉讼制度与普通程序和一般简易程序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一审终审”,因此,对案结事了很有用。对此,该院民一庭庭长李建涛说:“立案登记制实行后,案件数量上升非常大。如果所有的判决都按传统模式,法官24小时工作,也审不了所有的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采取一审终审,不能上诉。诉讼标的额设在1.5万元以下,每份判决书制作时间仅为20分钟左右。”河南省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认为:郑州高新区法院出台的简化判决书简单明了,略去了大量无用信息。对事情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出具这样的判决文书,无论是对原被告双方,还是类似判案,都起到了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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