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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院陪审员“三大潜力”助推角色多元化
作者:刘文星 张振伟   发布时间:2015-09-15 16:09:20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陪审能力,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利用人民陪审员了解当地风俗习惯的优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庭审“挑刺工”、执行“好助手”、送达“活地图”的作用,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审判、执行、送达、诉前调解等法院的各项工作当中来,不断挖掘“无袍法官”的潜力,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庭审“挑刺工”:分类规范管理助推公信力

    “庭审结束时为什么没敲击法槌?”5月20日,于都县法院在开庭审理完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后,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老张向该案主审法官提出疑问,认为法官没有使用法槌减少了司法的权威性和神圣性。

    于都县法院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陪审能力,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开门纳谏,就如何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加强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完善参审参执程序、提高陪审陪执质效等方面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同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对庭审过程中的庭审秩序、庭审礼仪、庭审质量、庭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以此“倒逼”法官增强规范庭审、提高庭审质量的意识和能力。

    据悉,于都县法院对7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由2名人民陪审员专门值班并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事务,实行“一案一登记”,由主审法官和庭长共同对人民陪审员的庭审表现进行评分。同时,实行优胜劣汰制,对长期拒绝参加庭审活动、违反庭审纪律及其他不能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

    执行“好助手”:邀请参与执行提升执结率

    “老华,这都欠信用社的贷款十多年了,赶紧想办法筹钱,今天争取把这个事情给解决了……”4月22日,于都县法院邀请参与执行的人民陪审员对已欠信用社贷款十二年之久的被执行人华某如是说。

    为缓解法院执行压力,于都县法院引入辖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执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当地风俗习惯的优势。在案件执行前让陪审员协助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在执行中发挥因势利导的调解作用,在执行后进行释法明理劝说引导工作,提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

    同时,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积极性,规定人民陪审员有权审阅执行案卷材料、参与案件调查、评议、主持执行和解等活动,并按照人民陪审员的出勤记录予以补助。

    送达“活地图”:谋划送达策略化解“送达难”

    “真没想到,今天竟然送达了12个案件,幸苦您了。”“不辛苦,这是我应该做的。” 5月13日,在人民陪审员老李的帮助下,于都县法院梓山法庭的法官将其辖区内的12个案件送达完毕。

    为解决影响案件审理正常开展的“送达难”顽疾,于都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活地图”作用,帮助法官谋划好“送达线路”,切实送达了一大批存在“送达难”问题的案件。同时,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传话筒”作用,将法官告知的送达事项以当地通俗易懂的语言转述给当事人,并将参与送达中了解到的诉讼程序、法律法理、诉讼风险等向群众宣传和教育,促使群众法律意识增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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