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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邻盗木顿生歹念 花甲老汉水井投毒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25 15:18:01


    本网讯(徐建国)  怀疑邻居偷了自己的木材,6旬老汉一怒将农药倒入邻居水井中。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陈天农有期徒刑5年。

    陈天农与袁和平系邻居,二家素来不睦。2014年10月18日凌晨2点左右,65岁的陈天农在睡梦中被木材丢在地上的声音惊醒,起来发现自已家屋顶的木材不见了,想到之前经常受袁和平的欺负,便怀疑是袁和平来偷拿木材,一怒之下将家中农药一两左右,掺水后倒入袁和平家压水井内。6时许,袁妻起来用水时发现水是乳白色的,并带有浓烈的农药味,遂报警。经鉴定,从袁和平水井里提取的乳白色水样中检测出农药甲氰菊酯成分。而从陈天农家中提取的甲氰菊酯农药空瓶中也检测出农药甲氰菊酯成份,案发后,陈天农当即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天农目无国法,为泄私愤,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在被害人袁和平自家用的压水井里投放农药,意谋毒害袁和平及其家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陈天农采用下毒的方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陈天农归案后,在侦查阶段,能供述犯罪事实,本案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对其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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