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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一桥之隔闹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巧劝和
发布时间:2015-10-08 16:34:30


    本网讯(程粱哲 王凯)  2015年6月11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于当日履行完毕。

    原告曹兰花与被告王金玉系邻居,两家对溪相望,相距不过两米。2015年1月26日,原、被告因琐事发生口角,一言不合王金玉操起刀子将曹兰花砍伤。曹兰花被送往横峰县人民医院治疗,出院后曹兰花多次向王金玉催要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但双方见面就发生争吵。两家人因此闹的不可开交,甚至影响了周边邻居。后于2015年3月23日原告起诉至横峰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该案受理后,主审法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本着邻里和睦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邀请双方亲戚及邻居在场协调,针对双方争议,厘清矛盾焦点,逐步缓和双方态度,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支付原告各项损失5000元。庭后双方握手言和,并向法官致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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