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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六项制度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5-10-08 09:18:56
本网讯(王希玉) 今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制度化,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 该院着重建立健全六项制度:一是规范服务制度。明确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期限和岗位要求并严格落实,确保诉讼服务的规范化。二是岗位责任制度。对三大诉讼服务平台的各个岗位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职能清晰、任务明确、权责一致;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单独考核。三是办事公开制度。对于各项诉讼服务工作的流程和结果,坚持做到留有记录并方便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庭长值班制度。审判业务部门轮流安排负责同志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指导处理疑难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五是督促提示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相关诉讼服务工作的,审判管理系统将会以一定的方式逐级提示其上级管理者进行督促。六是文明接待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坚持统一着装上岗,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方法得当、工作高效。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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