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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门前路被堵 法官亲手来疏通
发布时间:2015-10-09 16:59:35


    本网讯(陆俊书 梁锦仲)  10月8日上午11时2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强制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执行法官亲手将影响申请人通行的石块清理完毕。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竹山村49岁村民谢日球与本村民陈东强通过换地取得其位于油榨坪旧房一栋,并于2013年元月拆旧房建新房。开工时,谢日球曾因房屋滴水与邻居70岁老人谢少林发生纠纷,后经村委会干部调解解决,但双方为此产生隔阂。谢日球新房建好后,谢少林于2014年9月2日将石块堆放在谢日球房屋门口右侧与村道连接的通道处。后经村委干部调处未果,谢日球向恭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谢少林搬走堆放的石块,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认为,谢日球、谢少林是邻居,应正确处理好通行、排水事宜。现谢少林将石块堆放在谢日球房屋门口影响其通行,判决谢少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除堆放的石块,保持畅通。谢少林不服,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桂林中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和实体处分正确,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二审判决生效后,谢少林未履行判决义务,谢日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赶到执行现场,动手清理谢少林堆放的石块。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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