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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倒车时未注意盲区致死一人赔钱领刑
发布时间:2015-10-10 11:30:32


    本网讯(刘媛 刘国华)  男子明知倒车时后视镜有盲区仍未尽注意义务,不慎致人死亡被判刑。2015年9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张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4年9月9日14时许,被告人张健驾驶小货车到一工地装运钢管架时,明知小货车后视镜有盲区却未事先查看道路情况,直接倒车进入钢管架存放的路段,将躺在该路段木板上午睡的被害人蒋某碾压受伤。后附近的工友拨打了120电话,被告人张健陪同蒋某到医院救治。同日,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蒋某腹腔脏器损伤致死。

    2014年9月10日,被告人张健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4年9月18日,被告人张健的妻子与被害人蒋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60万元,被害人蒋某家属对张健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健因过失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张健有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其庭审中自愿认罪,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可对其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张健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其所在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对其进行监管的反馈意见,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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