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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多功能拖拉机倒车碾死一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27 15:29:45
本网讯(易灿) 男子陈强自耍小聪明,明知自己没有驾驶机动车技术,却擅自驾驶多功能拖拉机,倒车时不慎将人碾压致死。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强系都安县百旺镇百旺村农民,在当地承包土地种植甘蔗。2013年12月28日,被告人陈强雇请村民韦汉猛驾驶一辆多功能拖拉机到承包地里运输甘蔗。当天11时许,陈强擅自开动拖拉机在甘蔗地里装运甘蔗,在实施倒车过程中,将帮工人潘松江撞倒碾压致死。 另查明,被告人陈强无驾驶多功能拖拉机资质。案发后,陈强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并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强在非交通管制路段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陈强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宽考虑。最终,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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