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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不足4个月入室盗窃 窃贼被失主抓获领刑
发布时间:2015-10-12 09:45:20


    本网讯(曹友喜 张燕园)  2014年8月21日,李阿军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距上次出狱的时间不足四个月,手又开始痒痒了,连续进入两家室内进行盗窃,没有跑掉反获刑。2015年10月10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阿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查明,2015年8月3日14时许,被告人李阿军行至县城关镇北蒙大道附近,先后进入孙某某、邱某某家中进行盗窃,在邱某某卧室内盗窃人民币166.2元。被告人李阿军在逃跑的过程中,被两被害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阿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对其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有盗窃前科,依法应酌定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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