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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待客拒付餐费 顾客被店家起诉索债
发布时间:2015-10-13 10:28:18


    本网讯(廖长春)  男子热情好客,几年间在官胜开办的酒店招待客人,所欠下4905元的餐费却迟迟不肯支付,无奈之下,店家只能将该男子诉至法庭。9月25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被告范全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所欠原告官先生招待费4905元。

    2010年4月至2014年1月,被告多次在原告处用餐招待客人。2014年1月29日,原、被告双方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招待费共计4905元。嗣后,原告经多次向被告追讨未果,为此,原告以被告所欠招待费未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尚欠招待费4905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所欠招待费4905元,有被告签名确认的结算清单为据,其主张证据充分,应予支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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