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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水果摊小贩刺死城管队长一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5-10-13 08:53:29


庭审现场。

    本网讯(罗斌)  2015年10月1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发生在广西玉林市区的水果摊小贩刺死城管队长一案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该案社会影响较大,玉林中院还特意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律师代表旁听了此案。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30日15时许,时任玉林市城管支队第五大队负责人的被害人李伟带领玉林市城管支队第五大队和“四车组”成员到玉林市玉州区金玉路与广场西路交汇处路口处整治违章摆卖水果的流动商贩。被告人王仲强因驾驶一辆车牌为桂NMX718的红色三轮摩托车在路口违章摆卖水果,被玉林市城管支队第五大队扣押三轮摩托车。王仲强对该处罚不满,用平时卖水果时携带的黄色塑料柄水果刀捅伤李伟胸部,李伟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伟的死因系心脏刺破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仲强犯故意伤害罪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王仲强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情绪激动,几度落泪,对自己的一时冲动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毁灭的行为十分悔恨。

    该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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