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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排水惹纷争 法官巧妙出策化怨怼
发布时间:2015-10-19 15:28:30
本网讯(陈枢文) 10月15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相邻排水纠纷案。执行法官出策巧妙,配合多方的共同努力,使得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化解了两家的积怨,获得社会群众的一致“点赞”。 “怨”从何起 申请执行人肖小明与被执行人欧明为邻居,肖小明有祖遗房屋一间与欧明的房屋相邻,在两屋之间有一通道用以两家人的排水、通风与采光的。2010年初,欧明未经肖小明同意擅自用水泥铺设该通道,通到肖小明房屋的墙角处,并在该通道内埋设了一塑料管用以接通上游水沟的水。由于该排水管内径大小,导致排水无法完全排走,特别是每逢雨水天,两家相邻的通道都积满了污水并且时常流入肖小明屋内,不仅危害到肖小明房屋的安全而且严重影响到肖小明的正常生活。2014年6月29日,肖小明向平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欧明排除妨碍,恢复原样。 判决生效后,欧明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两家人为了相邻通道排水的问题动不动就发生争执,后来甚至发展为拳脚相加。经过当地的政府、村委会多次上门调解,最后欧明仍然不愿意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怨”为何结 执行法官认为,如果是按照判决书的所确定的内容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自己把已经铺设的水泥与埋设的水管除去、恢复原样,这的确可以达到法律效果。但是,这反而加深两家人的恩怨、矛盾。为达到“双赢”目的,执行法官重新研究、分析该案,最后得出结论:由被执行人欧明在申请人肖小明房屋墙外线的通道处用水泥铺厚,并且外倾斜至肖小明房屋的滴水处,以保障排污渠道不影响两家正常生活。 “怨”因何解 执行法官不辞劳苦多次驱车前往双方当事人的家中,与其促膝交谈,耐心地讲出该执行方案。最终,肖小明与欧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欧明在申请人肖小明房屋墙外线的通道处用水泥铺厚。10月15日当天,执行局邀请当地的政府、村委进行现场监督并验收。 执行法官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当地村委会和村民的一直认同,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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