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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机关干部恶意逃避执行被沙县法院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5-10-21 14:35:34


图为执行活动现场。

    本网讯(上官福章)  俩机关干部因替人担保不还债被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多次催促履行担保义务,仍然置之不理,恶意规避执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日前,福建沙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案件得以峰回路转。

    沙县某局干部赵某、郭某分别替该局副局长郑某担保50万和70万元的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原告邱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及时偿还借款。经该院调解被告同意偿还原告416500和600000元,赵某、郭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经沙县法院调解后,被告仍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原告邱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发函给该局协助通知书,执行法官多次到其单位做思想工作,并按月保留800元基本生活费给被告人,其余工资给予扣划。被告人郑某积极配合,将自己名下房产、财产、工资交由法院处置,赵某、郭某虽将工资交由法院处置,但迟迟不将名下车辆交由法院处置,甚至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亦不能如期履行,拒绝执行法院裁判,致使案件迟迟没有进展。

    针对赵某、郭某故意躲避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沙县法院执行局专门召开研究部署会,在掌握了赵某、郭某作息情况后制定司法拘留方案。10月19日下午,执行法官终于将赵某、郭某限制在单位,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慑于法律的威严,郭某在被拘留的当天就同意将自己名下车辆交由法院处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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