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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13名工人工资不支付 老板被判拘役3个月
发布时间:2015-10-28 17:06:50


    本网讯(吴舒婷 陈显跃)  一位企业经营者为了躲避支付工人工资,竟采取换点手机号和逃往异地的方式藏匿,最终被抓捕归案。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被告人程耀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3月28日,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13名工人的投诉,称将乐县林茂木业有限公司拖欠多名工人工资。经查,上述公司于2013年6月至2013年10月拖欠了王海春等13名员工工资多达7万多元,公司经营人程耀已逃匿。当日,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程耀支付员工工资,多次联系无果。同年9月11日,被告人程耀于浙江被逮捕。归案后,程耀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耀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13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75740元,数额较大,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归案后,被告人程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员工工资,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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