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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法院五项举措助推“轻刑快审”
发布时间:2015-11-16 10:58:03


    本网讯(宋邦永)  作为贵州省首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试点单位,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采取五项举措,努力为做好轻刑快审改革工作。

    一是第一时间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联席会议,公安局从开始就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上述四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案件快审快结。

    二是在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前提下,简化流转程序,缩短各环节办案时间,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三是充分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释明力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制作专门程序告知书,确保当事人充分了解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保证认罪的自愿性。

    四是在刑庭成立专门的轻刑快审审判团队,指定专人专门办理轻刑快审案件,实行独任审判,适用轻刑快审机制案件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是建立程序补救机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的立即终止适用快速办理机制。

    通过上述举措,该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取得了预期的试点效果,极大地节省了有限的审判资源,对化解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了有效帮助。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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