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陆川法院:被告吸毒患艾滋 法警医院保庭审
发布时间:2015-11-26 15:57:33


医院庭审现场。

    本网讯(温守吉 曲倍民)  一枚国徽、三张桌子、九名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构成了南宁市茅桥中心医院里一个特殊的法庭。11月24日,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对一名身患艾滋病且有吸毒史的被告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不过法庭非常特殊,设在了医院里。

    由于被告人陈某某身患传染性疾病,且羁押场所路途较远,为了确保异地庭审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陆川法院法警大队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被告人可能出现各种情况制定了详实的庭审保障预案,并通过网络视频、书籍等各种方式,对艾滋病的相关基本知识、防范措施、紧急情况处置等进行了学习,同时针对羁押场所路途较远的情况,认真拟定安保方案,明确分工,由一名副大队长带队,另外选派出行车经验丰富、业务技能过硬的二名法警共同组成警务保障小组,执行此次庭审保障任务。

    庭审当天,全体法警精神高度集中,严格按照警务保障的方案、预案,规范值庭,密切注意被告及周边的动态,并在庭审区域外拉了警戒线,由于警队准备充分,使得整个庭审活动井然有序地进行,直至庭审结束,没有任何影响庭审活动的情况发生。

    庭审结束后,法警还不忘亲切地嘱咐被告人保重身体,争取早日康复。陈某某顿时流下了泪水,“没想到法院还会为我把庭审开到了医院里,我会好好改造,不再做违法的事……”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