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网讯(周任超) “昭平县法院建立医患纠纷诉调联动机制,设立‘片区乡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站’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这些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高度赞扬昭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在广西法院信息《贺州推行交通事故、医患纠纷诉调联动机制成效好》上专门作出了批示。
近年来,昭平县人民法院创新诉调联动司法,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尝试推行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式,在全市法院中率先试点建立“医患诉调联动”和“片区乡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站”的新型诉调联动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2015年共调处5起医患矛盾纠纷,全年因医患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同比减少42%,进一步促进医患和谐;“黄姚片区乡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站”建立以来,当地交通事故发案同比增长76件,同类涉诉案件同比反而减少23%。
收到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批示后,昭平县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强调认真贯彻落实罗殿龙院长重要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新的起点出发,努力开创诉调联动工作新局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