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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能见官 洋县副县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于黎阳 李茹   发布时间:2018-11-01 16:29:17


庭审现场。

  10月30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苏某因不服洋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和洋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建锋代表洋县政府出庭应诉。

  原告苏某系洋县县城某小区一名保安,因个人工作存在问题,多次与上司同事发生冲突,其他保安见状报警,洋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苏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苏某不服,向洋县人民政府提出复议,洋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苏某又向汉中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及复议决定书。汉中中院指定城固法院管辖审理。

  庭审中,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建锋就复议机关的复议程序合法性作了答辩。双方围绕洋县公安局作出的决定对苏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处罚是否过重等焦点展开辩论。针对起诉人提出的质疑,还就公安机关认定事实的证据确实性、处罚程序规范性、案件决定的适当性等方面进行了答辩,并现场为原告做了法律适用释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于黎阳、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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