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淮安一男子为盗陪葬财物故意毁坏逝者骨灰被判刑
作者:潘慧宇 严丽莉   发布时间:2018-11-16 13:13:41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一男子王某盗窃坟墓内的硬币等陪葬财物,竟然多次故意毁坏骨灰,给死者的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因此,王某也成为了洪泽首例故意毁坏骨灰案的被告人。

  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先后到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等地实施毁坏骨灰作案9起。其每次都是趁着夜色作案,使用撬棍撬开坟墓。由于硬币都在骨灰盒下面,王某总是将骨灰盒搬开后才能窃取硬币。在搬运过程中,王某总是将骨灰盒弄坏或者把骨灰撒出,但贪婪的王某却并未因此产生任何的愧疚或畏惧之心,而是继续疯狂作案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毁坏他人骨灰,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骨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后,王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8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